新闻公告
通知公告
关于编写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 “五位一体”教学评价报告的通知

教务处、各二级学院:

评教与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,为形成评价-反馈-改进的闭环,依据《华体会手机版app,华体会(中国)领导干部听评课管理办法》(校字〔2023〕134 号)、《华体会手机版app,华体会(中国)教学督导听评课管理办法》(校字〔2023〕131号)、《华体会手机版app,华体会(中国)同行评教管理办法》(校字〔2023〕129号)、《华体会手机版app,华体会(中国)学生评教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字〔2023〕128号)、《华体会手机版app,华体会(中国)教师评学管理办法》(校字〔2023〕130号),现将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五位一体”教学评价报告编写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学院“五位一体”教学评价报告

(一)教学督导听评课、领导干部听评课、学生评教、教师评学评价报

各二级学院在质量管理平台中下载本学院本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、领导干部听评课、学生评教、教师评学评价报告,根据平台出具的报告,完善形成学院报告,须增加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计划

(二)同行评教评价报告

统计分析平台中本学院同行评教数据,形成学院同行评教报告,报告应包含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计划。

以上报告电子版于2024年7月31日前报教务处和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。

二、学校“五位一体”教学评价报告

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统计分析全校本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结果,教务处统计分析全校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评课、教师评学、学生评教、同行评教结果,于2024年8月5日前分别形成全校评价报告,报告中须包含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计划。

领导干部听评课、学生评教、同行评教总结报告报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备案,教师评学总结报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和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备案。

三、反馈与改进

各二级学院须及时将报告反馈给本学院学生管理人员、教学管理人员、教师,分析原因并整改,形成闭环。涉及学校职能部门的工作,由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、教务处负责反馈,沟通协调解决问题。

本学期发现的问题是下学期学校、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重点,形成持续跟踪,督促改进的机制。


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

2024年7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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