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,推进学校科研工作高水平发展,积极融入我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。根据《华体会手机版app,华体会(中国)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校字〔2021〕100号文件相关规定,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(以下简称:项目)中期检查和延期项目结题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中期检查
对2023年度立项研究时限过半的项目组织中期检查,并提交《华体会手机版app,华体会(中国)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》(附件3)。不参与评审。
二、项目结题
1.往年已到期但未按期结题的项目申请结题;
2.项目主持人按照立项时的预期成果整理准备相关材料(含论文、实物等);
3.项目主持人填写项目结题验收报告(见附件4);
4.二级学院(部门)负责人审核,并盖部门公章;
5.将结题报告及成果交至科技处;
6.学校组织专家评审;
7.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综合情况决定是否通过结题。
四、工作要求
学校拟定6月上旬召开西安明德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,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结题项目验收,项目主持人通过PPT汇报(5分钟)结题项目;评审会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由学术委员会委员投票确定项目是否结题。
各单位6月3日前将《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期中检查表》;《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》(一式三份)汇总后,交至科技处明志楼(0#)南202。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:2280630925@qq.com。
联系人:张莹,联系电话:029-85603000-8926。
科技处
2024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