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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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实行教研室教师值班制度的通知

各教研室:

根据学校《华体会手机版app,华体会(中国)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管理,加强教师及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,提升教师队伍的组织纪律性和专业化水平。经研究,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实行教师值班制度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值班人员

学院全体教师。

二、值班时间

工作日每天上午9:00-12:00、下午14:00-16:30,老师值班时间安排,避开教学(含实习、实训)时间。

三、值班地点

教研室教师办公室。

四、值班要求

1.按照学校要求,值班教师要按时到岗,不得迟到早退。

2.值班期间可指导学生答疑、与授课班级辅导员(班主任)沟通交流、协助处理教研室相关工作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3.在值班期间,值班教师负责教研室所在办公场所开关门、公共区域卫生、水电安全(灯、空调、饮水机等)等事宜。

五、监督检查

1.每学期开学第2周各教研室将值班表纸质版经教研室主任签字、副院长审批后,报学院办公室备案。

2.学校、学院定期对各教研室值班情况进行检查,未经批准缺席值班者,将按照《华体会手机版app,华体会(中国)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(试行)》进行处理。

3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特此通知。


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2023年12月1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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